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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相关知识

概述:

非典型肺炎于2002年11月开始在广东地区流行,此后相继在香港地区和其他国家陆续报告,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,在家庭和医院有显著的聚集现象,病原体为新的冠状病毒,WHO也将其命名为SARS病毒,极易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(ARDS),因其死亡率高、传染性强,抗生素疗法治疗无效,而受到医学界的密切关注。WHO于2003年3月15日将其命名公布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,SARS),强调本病对呼吸系统影响的严重性,亦将其与传统的症状较轻,病程较缓的非典型肺炎区分开来,2003年5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召开儿童SARS专题研讨会,认为,为了国内外交流方便,将其命名为SARS。

(一)发病原因

人冠状病毒可致呼吸和消化道疾病,其中人呼吸道冠状病毒是引起感冒的主要病原之一,可致鼻塞,流涕,喉痛及咳嗽,也可引起下呼吸道感染;人肠道冠状病毒引起腹泻;冠状病毒所致感冒和腹泻均是自限性的,冠状病毒主要以感染呼吸道为主,少数感染肠道,极少数有神经症状,故呼吸道分泌物是其主要的传播途径,亦可经粪-口途径和直接接触传播。

(二)发病机制

SARS病毒是引起这次SARS的主要病原体,目前的了解,SARS病毒的特点有传染性高,致病性强,是全新的一种冠状病毒或高度变异株,新冠状病毒可能通过以下途径传播:

1.通过眼,鼻,口途径被感染。

2.与患者密切接触,而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。

3.直接接触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物体。

4.可能通过空气和尚不明确的途径传播,该病毒是一种新的病原,在病毒的分类,结构与功能,致病性,病原学诊断,流行病学特征及防治均需大量的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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